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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衡阳市2014年-2018年粮食生产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7文档来源:

 
 
 
 
衡办〔2014〕11号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衡阳市2014年-2018年粮食生产
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衡阳市2014-2018年粮食生产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衡阳市2014-2018年粮食生产规划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衡阳作为产粮大市,必须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作出贡献,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粮食生产摆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强化政策引导扩面积,依靠科技进步促单产,优化品种结构提品质,创新体制机制添活力”的要求,全面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切实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注重数量和质量安全,确保以水稻为主的粮食产量稳定在70亿斤左右,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实惠可得,坚定不移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稳定面积,提升产能。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严守耕地红线,突出基本农田保护和中低产田改造,配套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科学有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耕地抛荒,扎实推进水稻“扩双增面”,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总产稳步增长。
(二)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着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确保粮食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三)优化品质,确保安全。在重视粮食数量、增加收储网点、解决卖粮难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大力发展市场畅销的优质稻,振兴湘米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适度发展玉米、大豆、薯类等旱粮生产,增强粮食品类的可调控能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修复力度,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四)创新机制,持续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构建土地有效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新机制。扶持和发展粮食加工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与销区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到粮食主产县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公共财政优先保障粮食生产投入稳定增长,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推进耕作机械化,经营集约化,生产标准化,产销一体化。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1、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增。确保基本农田保有量555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70万亩,到2018年,粮食播种面积850万亩,年均增长0.5%。
    2、粮食单产显著提高。到2018年,粮食亩产412公斤,比目前提高20公斤;粮食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
3、粮食总产稳步增长。到2018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350万吨,年均增长1.5%。
4、粮食品质明显改善。到2018年,全市优质稻占比达到60%以上;通过农艺措施改良重金属污染面积达80%以上;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6%以上。
5、粮食精深加工水平明显提高。稻谷实现应收尽收,到2018年,全市粮食加工转化率达60%以上,副产品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二)年度目标
实现70亿斤粮食产量目标,播种面积每年增长0.5%,单产每年增加1%。(年度目标见表一)。
          表1:粮食生产年度目标
县市区
耕地面积
(万亩)
粮食播种面积(万亩)
粮食总产(万吨)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衡阳县
99.6
155
156
157
157
158
61
62
63
63
64
衡南县
98.6
160
160
161
161
161
61
61
62
62
63
衡山县
35.2
50
51
51
51
51
21
22
22
22
22
衡东县
64.9
95
95
96
97
98
40
40
41
42
43
祁东县
82.2
110
111
112
113
114
45
46
47
48
49
常宁市
75.4
110
111
112
114
114
42.3
43.3
44.3
46.3
46.3
耒阳市
90
125
126
126
127
129
50
51
51
52
53
南岳区
3
4
4
4
4
4
1.6
1.6
1.6
1.6
1.6
蒸湘区
3.6
4.8
4.8
4.8
4.8
4.8
1.7
1.7
1.7
1.7
1.7
雁峰区
2.6
2.4
2.4
2.4
2.4
2.4
0.9
0.9
0.9
0.9
0.9
石鼓区
3.5
5.3
5.3
5.3
5.3
5.3
2.2
2.2
2.2
2.2
2.2
珠晖区
8.3
8.5
8.5
8.5
8.5
8.5
3.3
3.3
3.3
3.3
3.3
合 计
566.9
830
835
840
845
850
330
335
340
345
350
    四、技术路线
    针对目前我市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制约因素,未来5年保障粮食生产的技术路线主要是,推广优良品种和高产栽培技术,实现良种良法配套;提升耕地质量;推广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及配套技术,加快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防控重大病虫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一)推广优良品种。筛选出适合我市生态环境、丰产性好、米质优、抗性强的粮食作物品种。同时,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提高规模化种植水平。
    (二)提升耕地质量。通过改革耕作制度和改进种植方式,充分利用光、热、水、土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大力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发展绿肥生产,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
    (三)推广应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全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重点推广水稻轻简栽培、大棚育秧、使用壮秧剂、抛秧、机插秧、测土配方施肥等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和安全齐穗三项关键增产技术,根据不同品种特性,按要求合理抛插,保障每亩蔸数,插好插足基本苗,科学搭配早晚稻品种,确保晚稻在9月18号前全部齐穗,安全齐穗率达100%。
    (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节本增效和劳动力替代作用,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加强农机农艺结合;推广高效整地、稻草旋埋、机电排灌等技术,大力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五)强化病虫害防控。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杜绝使用违禁农药,科学合理用药,降低农药用量,减少病虫害损失。
(六)开展“四双”高产攻关。开展“双季种植、双季超级稻品种、双季机插、双季产量均超过600公斤”的“四双”科技增产模式攻关。
    五、重大工程
    (一)“一流转五服务”工程。开展以加快流转进程,健全服务机构,创新流转模式的“一流转”和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村金融与风险防范服务,农民素质提升服务,农村市场运行服务的“五服务”工作。至2018年全市水田流转面积达到60%以上(具体目标见表二),应用科技入户率达80%以上,信息进农户覆盖应用率达90%以上,每年新增粮食生产贷款3亿元以上。粮食生产保险险种实现全覆盖。
表2:各县市土地流转年度规划
县 市
水田面积(万亩)
流转面积(万亩)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 计
448.9
134
157
179
225
267
衡阳县
90.1
26
31
35
44
52
衡南县
86.4
26
31
35
44
52
衡山县
29
9
10
12
15
18
衡东县
52.1
16
18
21
26
31
祁东县
60.7
18
21
24
30
36
常宁市
63.3
19
22
25
32
38
耒阳市
67.3
20
24
27
34
40
(二)“十百千万”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扶持和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扶持培育十家粮食生产经营龙头企业,百个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千户家庭农场,万户30亩以上粮食生产专业大户。让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发展粮食生产的主力军。2014至2018年,每个县市每年新增粮食生产经营龙头企业1家以上,每个乡镇新增服务农户在100户以上粮食专业合作组织1个以上,粮食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1户以上,每个村新增30亩以上粮食生产专业大户1户以上(具体指标见表3)。
表3:各县市每年新增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规划
 市
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家)
粮食生产合作组织(个)
家庭农场(户)
30亩以上专业大户(户)
 计
7
200
200
5000
衡阳县
1
30
30
900
衡南县
1
30
30
800
衡山县
1
20
20
300
衡东县
1
30
30
600
祁东县
1
30
30
850
常宁市
1
30
30
800
耒阳市
1
30
30
750
(三)沃土工程。
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每年稳定在800万亩以上。
2、有机质提升秸秆还田腐熟技术。力争每年完成40万亩有机质提升秸秆还田腐熟技术应用,使项目区农作物秸秆还田率达到95%以上,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现象基本杜绝,土壤有机质含量稳步提高,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
3、稻田酸性土壤改良技术。全市平均每年改良酸性土壤13.5万亩以上,通过五年行动,改良强酸性稻田土壤58万亩以上,项目区强酸性稻田土壤(pH<4.5)基本消除,使我市土壤酸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4、大力恢复发展绿肥生产。五年规划绿肥种植面积达到500万亩。以扶持种粮大户和种粮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肥为重点,每年集中办好1个万亩和4个千亩生产示范样板,力争全市年恢复发展绿肥生产90万亩以上。
5、抓好粮食产能工程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五年内通过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每年改造10万亩中低产田,五年新建高产稳产良田50万亩以上。(见表4)。
表4:各县市中低产田改造年度规划
县 市
中低产田面积
中低产田改造分阶段面积(万亩)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 计
293.6
7.8
10.3
11.3
10
13.5
衡阳县
59.76
1.5
2
2.5
2
2
衡南县
56.3
1.5
2.5
2
2
2.5
衡山县
19.03
0.8
1
0.8
1
1.5
衡东县
31.88
0.5
1.2
1.5
1
2
祁东县
51.93
1.5
1.8
2
1.5
2
常宁市
39.64
0.5
1
1.5
1.5
2
耒阳市
35.06
1.5
0.8
1
1
1.5
    (四)重大技术推广工程。
     1、主导品种筛选及良种推广。每年筛选出适合我市生态气候条件的粮食作物品种10个左右,大力推广早晚双季超级稻和优质稻品种。至2018年,全市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超级稻种植面积达到400万亩以上,占水稻种植面积的60%以上。
 2、高产栽培技术集成推广。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设粮食万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普及推广优良品种,集成、示范和推广先进实用的高产栽培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机制,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一是开展集中育秧,至2018年全市集中育秧可插大田面积达280万亩(见表5)。
表5:各县市集中育秧可插大田年度规划
县 市
水田面积(万亩)
水稻集中育秧可插大田面积(万亩)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 计
448.9
150
182
215
248
280
衡阳县
90.1
30
35
40
45
50
衡南县
86.4
25
30
35
40
45
衡山县
29
10
12
15
18
20
衡东县
52.1
15
20
25
30
35
祁东县
60.7
25
30
35
40
45
常宁市
63.3
20
25
30
35
40
耒阳市
67.3
25
30
35
40
45
二是实施高产创建。全面开展水稻成建制高产创建行动,至2018年,全市高产创建示范面积达365万亩(见表6)。
表6:各县市水稻高产创建年度规划
县 市
水田面积
(万亩)
高产创建示范面积(万亩)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 计
448.9
225
275
305
335
365
衡阳县
90.1
100
110
115
120
120
衡南县
86.4
50
65
70
75
80
衡山县
29
5
10
10
10
15
衡东县
52.1
10
15
20
25
30
祁东县
60.7
20
25
30
35
40
常宁市
63.3
20
25
30
35
40
耒阳市
67.3
20
25
30
35
40
三是振兴湘米产业工程。按照提质增效要求,实施湘米振兴工程。至2018年,全市实行粮食应收尽收,优质稻面积达500万亩以上,高档优质稻面积达200万亩以上。
    四是病虫害绿色防控。不断发展壮大专业化服务组织,推广先进药械,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至2018年,专业化防控面积达260万亩(见表7)。
    表7:各县市绿色防控服务面积年度规划
县市
全年统防统治服务面积(万亩)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 计
142
156
186
220
260
衡阳县
28
30
35
42
50
衡南县
26
28
33
38
45
衡山县
10
11
14
16
18
衡东县
15
18
22
26
34
祁东县
25
28
32
40
45
常宁市
16
18
24
28
32
耒阳市
22
23
26
30
36
    (五)质量保障工程。
    扎实推进产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五年内完成全市耕地主要重金属污染普查监测,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普查监测数据库,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划分全市耕地适宜生产区、警戒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对警戒生产区全面推广耕地重金属修复农艺措施,对禁止生产区改制生产非食用作物;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组装3-5套完整的适合我市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的技术集成模式;利用成熟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分阶段对全市耕地重金属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在全市建立20个耕地重金属污染长期定位监测点,摸清重金属污染变化趋势。
    (六)水利建设工程。
    通过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基本解决全市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问题,提高供水保障率。至2018年,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现在的0.47提高到0.52,增加有效灌溉面积21.135万亩,达到383.19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万亩。
    1、重点水资源工程。实施牛形山和斜陂堰水库向衡阳市供水工程、洋泉供水工程、祁东县西水东调工程、祁东县湘江引水工程,以及广济、郭家嘴、等水库建设。
    2、病险水库(水闸)治理。全面开展病险水库治理工作,完成部分中小水库(Ⅰ)型病险水库和重点水闸的病险加固,对全市所有中型水库和坝高30米以上或库容3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Ⅰ)型必须建设完善的安全观测设施,同时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水库进行自动化观测建设,对大平等两座中型水库,西渡水闸等14处大()型水闸、64处中型水闸、131座重点小(Ⅰ)型水库,566座小()型水库进行保险加固改造。
  3、灌区建设与节水。完成龙溪桥灌区等10处中型水库灌区进行续建配套改造,新建广济中型灌区,大力推广应用微灌、滴灌和喷灌、管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继续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业节水园区。加快衡南县栗江、祁东七碗大型泵站改造。
  4、小型农田水利。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并推广,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
(七)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防洪抗旱能力建设。统筹考虑防洪、抗旱及生态环境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强旱情监测、干旱预警、抗旱水源调度和救灾备荒种子贮备制度建设。
    2、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构建“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加强实时调度,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提高突发性、暴发性、流行性、检疫性和迁飞性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和扑灭能力。
 3、加大农业保险力度。落实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实行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全覆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长抓不懈,毫不放松,在稳定现有总产的基础上,努力挖掘增产潜力,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粮食生产责任状,实行粮食生产一票否决和绩效考核,严格实施耕地抛荒追究制。
(二)强化协调落实机制。各级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发改、农业、财政、水利、粮食、农机、气象、国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协调规划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确保区域内粮田面积、粮食总产稳定增长。发改部门争取项目落实与协调;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粮食生产、技术服务以及相关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资金;水利部门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用水需要;粮食部门做好粮食收储;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化的全程服务指导;气象部门负责气象预报预警;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耕地保护和管理,完成土地整理复垦任务;金融部门负责粮食生产金融支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本规划的实施。
(三)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加快健全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粮食专业大户、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和保护政策。完善补贴方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衡政发[2012]11号)文件精神,保障支持粮食生产政策的落实,按照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据实补贴,新增补贴向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倾斜,提高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各级财政要优先保证对粮食生产投入的稳定增长,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国家粮食和油菜生产大县财政奖励资金要安排50%以上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粮油生产,安排30%以上的经费到农业部门用于高产创建、集中育秧和发展现代种业。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资金对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先进县、乡镇、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加强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成立粮食生产专项督查组,根据农事季节需要,每年及时组织安排4-5次粮食生产专项督促检查。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规划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督查小组,及时督查各乡镇村组粮食生产落实情况、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确保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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